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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並自110年1月15日起生效。

為定義人民陳情案件、明確規定人民陳情案件受理及處理原則、陳情保密規範、修正陳情案件類別及展期申請、並規範各機關管考小組權責,爰修正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作業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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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4-13
  • 發布日期: 2021-01-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2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