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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新法 問答集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令暨函釋彙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令暨函釋彙編

舊法之適用對象與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一致,本次修正予 以脫鉤,將較具有利益輸送之虞之職務納入本法第2條規 範範圍,例如公營事業總分支機構之首長、副首長、幕僚 長、副幕僚長;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董事長、執行長、 秘書長等均納入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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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03-12
  • 發布日期: 2021-03-1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