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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第2次委員會議紀錄(110.9.10):資訊中心專題報告「打造臺中智慧城市及數位政策規劃」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10年第2次委員會議紀錄

時間:110910(星期五)下午2

貳、地點:文心303會議室

參、主席:吳主任委員皇昇

出席人員:(如附簽到表)                 紀錄:林怡秀

肆、主席致詞:()

伍、本府資訊中心專題報告「打造臺中智慧城市及數位政策規劃」(略)                                                                         

陸、各委員建議事項:

周委員天穎:

一、市府可考慮善用中央資源,對接中央部會計畫,以申請經費,如前瞻計畫。對臺中市而言,過去亦曾獲中央補助,包括:千分之一地型圖製作、地下管線GIS圖型化等,而現在國發會刻正推動0主軸為數位孿生(Digital Twin),建議市府把握此機會預為準備相關資訊計畫。

二、國發會推動地方創生,統合跨部會地方創生相關資源,利用前瞻0預算規劃編列560億元預算專款專用,建議市府與臺中各大學積極合作,爭取中央補助。

三、疫情期間防疫需透過衛福部、健保局資料,甚至電信公司資料,市府可與中國醫藥大學、中山醫學院等醫學單位合作,並與電信公司結合,讓資訊在空間上有更好的展現。

四、數位治理局的功能可透過委員會執行、提升,並作跨局處整合,如台北市、新北市以PMO計畫由公會或廠商執行數位治理,整合企業,及場域測試,突破政府採購程序的限制。

 

俞委員振華:

一、台灣網路資訊中心 (TWNIC)去年於疫情期間,針對網際網路及行動支付使用調查,調查結果擔心政府侵犯隱私占6%、不擔心占37.8;擔心企業侵犯隱私占61.5%、不擔心占31.8%,民眾對於使用網際網路資料被誤用或竊取等隱私權,擔心比率很高。因此,政府應檢討是否過份蒐集民眾的個資,並讓民眾清楚了解個資使用的安全程度。

二、現代網際網路使用頻繁,但城鄉數位工具使用落差甚大,如城市行動支付普及但偏鄉卻很少使用,所以,政府部門在推展各種數位工具的同時,應思考如何從數位協助、推廣,來弭平數位落差。

 

翟委員本瑞:智慧城市除資訊系統的發展外,還可強化下列面向:

一、內容整合:建議從應用面整合,提供有效服務,例如中小學面對疫情,在學習上是否可整合所有教師,透過類似WIKI的平台,協作共構教材及數位學習資源,提供所有學生學習內容所需。

二、服務面:服務面應考量使用者親和性(user friendly),要從客戶使用者角度出發,透過服務設計,提供更好的服務。

三、政策面:2050全球朝零碳排目標努力,臺中市有何政策規劃及設計?相關能源政策、智慧電網、產業發展方向等,都應有更長期政策規劃之目標。

四、應用面:人口老化、醫療照護等議題可透過目前資料、研究、AIGIS等整合,提供更有效率的應用服務,例如利用榮總病歷資料AI化,以預測並預防現代的老人疾病。

 

楊委員朝棟:

一、在疫情的推波助瀾下,數位轉型是必要的,應落實數位化,並數位優化,建議成立平台、SOP,從資料蒐集、處理、分析,提供各局處參考,甚至找出問題,對未來問題加以預測。

二、在規劃面:願景上除「便民」、「效率」、「共創」,建議加入「共享」,並鏈結外部資源。

三、在技術面:善用AI、IOT的環境,運用於節能、智慧交通或治安,可降低資料蒐集的困難度。

四、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 包含17項核心目標,與智慧城市相關面向為:目標3健康與福祉、目標6淨水與衛生、目標9工業化與基礎建設、目標15保育陸域生態等,建議未來規劃鎖定目標的相關性,成果更能向上提升。

五、在落實面:智慧服務的提升,應思考如何擴大成為典範,甚至推廣至國際。

  

陳委員秋政:

一、線上會議軟體在跨界交流時,是否衍生不便?是否有解決構想?

二、資料倉儲架構是否在未來會面臨與中央機關架接的挑戰?

三、現有地理圖資的建置標準或規則,在未來是否會面臨與中央或其他縣市架接的考驗?特別是在接受中央補助的條件下。

四、未來面臨數位人才的紅海競爭,市府如何克服留用的挑戰?

五、除了公私協力環境所提的雙向提案,以及簡報中豐碩的案例之外,在資訊整合交流機制的資料資訊統合基礎上,從市民服務角度而言,有何機制或要求以鼓勵機關積極主動提出跨機關橫向及斜向的應用提案?

六、「台中e指通」APP上架後,從使用者角度而言,避免資訊超載,是否同時規劃下架相關APP

七、數位時代下智慧城市的發展個案中,建議可以留意「數位時代消費者保護」議題,特別是臺中市作為區域的消費城市,消費問題更顯重要。

八、2023出現所謂的新國民,對照本府未來對數位治理局的設置規劃,是否在「數位民主、數位服務、數位行政」等層面,有必要預作分析,提出規劃。

  

林委員良泰:

一、數位治理和隱私之間,應取得平衡,未來政府針對數位資料的應用上,應該全面考量嚴謹性。

二、數位應用應掌握民眾需求,了解需求才能掌握ㄧ切,以有效爭取民意支持。

三、公部門資源有限,民間可做的政府就不需要做,政府應妥善開放資源。例如:交通號誌時制計畫可考量開放介接,作為垃圾車、物流車等車輛最短路徑路線規劃之參考依據。

四、為有效整合私部門資源,可加速推動MaaS方案並可考量與台中e指通整合,以單一平台的設計,滿足民眾行的便利、食宿遊購及洽公繳費的需求。

 

柒、主席裁示:

一、資訊落差不僅顯現在城鄉間,亦會發生在機關內部,本府各機關資通訊技術薄弱,呈現嚴重數位落差,因此機關間應推派資訊種子,以利與資訊中心對接,彼此用共通語言,才能有效整合資訊相關工作。

二、數位治理局成立之過渡期PMO的功能是必要的,更應考量與平行機關間的權責劃分與整合、協助,及其角色定位。

三、從數位發展及呈現上,資訊中心應培養跨領域人才,不僅在技術面提升,更應宣傳行銷,讓市民有感。

 

捌、臨時動議:()

玖、散  (下午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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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1-12-28
  • 發布日期: 2021-09-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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