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專區服務 > 利益衝突迴避法專區 > 事前揭露文件及措施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補助規定介紹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補助規定介紹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補助規定介紹

本府政風處研擬製作檢核表,提供各機關據依據檢核項目,完備下列補助公告作業程序

  • 補助公告應載明補助項目、申請期間、資格條件、審查方式、個別受補助者之補助金額上限、全案預算金額概估等6項資訊,並透過網路充分公開。
  • 於補助公告或申請文件中,增列關係人須履行事前揭露義務及違反者之裁罰等提示文字,並於申請文件中納入身分關係揭露表供關係人填寫。
  • 補助資訊除於機關網頁公告外,應同步匯入本府全球資訊網>市民服務>福利及照護專區,以利市民取得補助資訊。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9-28
  • 發布日期: 2022-09-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