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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第3次委員會議紀錄(106.06.20):教育局專案報告「國立高中職改隸與十二年國教政策推展報告」

【本次會議摘要】
專案報告:教育局報告「國立高中職改隸與十二年國教政策推展報告」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6年第3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 時間:106年6月20日(星期二)下午2時
貳、地點:本會大會議室
參、主席:柳主任委員嘉峰
出席人員:(如附簽到表) 記錄:林怡秀
肆、主席致詞:(略)
伍、本府教育局專題報告「國立高中職改隸與十二年國教政策推展」(略) 
陸、各委員建議事項:
陳市政顧問金源:
一、臺中市國立高中職改隸使教育政策一條鞭,事權統一,並連結產學合作、技職合作、建教合作,讓教育政策能順利執行與連結,惟改隸迄今已半年多,所面臨的問題,如經費、人事、行政監督、反彈意見、明星學校舊有觀念,教育局應加以盤整、了解,並予以解決。
二、市長上任後,積極推廣臺中學,循序漸進地在國教課程中融入本土化課程,確實可讓臺中學子深入了解臺中文化,從中等教育銜接至高中教育,讓教育有更好的發展。
林市政顧問玉珠:
一、十二年國教課綱跨領域部分,最重要的是生命教育,將生命意義成為教育最大核心,生命教育包含身體、心靈、道德發展、成長中的性別教育、人際和諧、生命意義探索等,並強調個人生命特色的發展,落實對生命的重視。
二、社會的問題是教育的問題,教育的問題是教師培育的問題,建議將兒童發展研究與人類學發展研究,納入教師培訓課程。
周委員玟琪:
一、為落實十二年國教政策,臺中市繼新北市在今年開始將國立高中職改隸為市立,值得肯定。未來除硬體設備補助外,更應加強軟體或教育精神的融入,找出臺中市的特色,才能更符合在地家長的期待,並透過實際行動(經費核撥進度、授權額度)與成果,來證明改隸的方向是正確的,讓更多優秀學生願意留在臺中就學。
二、教育首要培育以能力為基礎的價值,從學歷到能力、或從學校排名到學校特色,應追求的不是排名而是學校的獨特性。
三、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之校訂課程,是臺中市政府可著力及影響之處,教育局應在師資和經費的準備上多作努力。
四、目前臺灣的教育太著重知識及技術層面,而缺乏在生活及生命教育的認識,建議發展臺中市教育的核心價值,包括推動有目標與有意義的學習,強化學生自我認識、關懷人群與服務的能力,並將美感教育、生活教育、人本教育、品格教育、多元文化之理念,予以連結、融入。
李委員漢銘:
一、建議教育局將改隸前、後遇到問題列表,如師資、退休金問題等,依問題急迫性分類,逐步解決,以更具體處理問題。
二、民眾在心理認知上,易主觀認為國立學校是比較好的,高中職改隸後應將其優點行銷,以免影響學生推甄成績。
三、中央教育政策近來不斷翻修,地方應建立與中央長期互動機制,與中央有所對話,除利於資源取得及政策參與,亦可影響中央決策。
四、建議可連接臺中之大學、國中小學,建立學習社群,透過社群互動與結合,互相支援與協助,藉以推動專業領域,產生各校特色。
五、目前臺灣在高中、高職階段是普通、技職教育領域分流,造成學生選擇上的問題,透過十二年國教銜接,讓學校間可以互相合作,也讓學生在學校間可以互相轉動,以達全能、跨領域教育之目標。
翁委員瑞宏:
一、十二年國教施行對於國中階段最大變革為升學方式的改變,以培養具備多元發展的學子。此外,憲法保障國民教育機會一律平等,因此,十二年國教亦肩負均衡城鄉差異的重大目的,期許達到教育機會均等。思索如何縮短城鄉差異的教育問題時,必須了解位於不同地區之學校對於教育資源應用的想法;相對地,也要認清「齊一化」的學習機會對於現有城鄉差異的改變並無幫助。
二、十二年國教分為兩階段,前段九年是國民教育,後段三年的中等教育其主要內涵是普及、免費、自願非強迫入學及免試。整體上,對於十二年國教,必須檢驗目前的國民教育機會是否已經達到一律平等的境界,這涉及完善的財務分析與政策規劃,包括師資、課程、土地、校舍、設備是否充足,上述都與政府財政能力有關。同時,亦應考量升學制度問題,如何避免沒有減輕升學壓力,反而更加重學生的負擔。而對於延長國教所衍生的課程內容、學生補習、學生管教、校園暴力與吸毒等問題,政府若沒有從根本面解決,只是一昧地延長國教,社會問題未必會減少。
三、教育局須思考如何維護弱勢學生的權益,免試升學不僅忽略城鄉之間學生資源的不平等,而弱勢生的社會及文化資本根本比不上都會區的優勢學生,多元入學反而可能擴大弱勢生資源的劣勢處境,造成社會階級再挑戰。
四、關於區域差異的公平性層面,十二年國教的重點即在於推動就近入學。以往,學生為了跨區至明星學校就讀,舟車勞頓而減少了多元學習、課業複習,與家庭共聚的時間,並且增加通勤或住宿支出,亦對學生的身心體能和家庭功能產生影響。因此,如何均質化、優質化每一所學校,並且鼓勵學生就近入學,是應努力的目標。而學校對於推動就近入學,對學生的鼓勵機制目前稍嫌不足,目前明星學校的影響力仍然存在,連帶地影響了就近入學與優質化計畫。
五、教育局透過學校、教師、家長、媒體積極地宣導十二年國教之理念與做法,是值得肯定的;然而,多數學生希望採用免試升學的管道,卻對於可能出現的混材教育環境感到擔憂。另一方面,在課堂的考試並未減少,家長們普遍不了解十二年國教政策,只關心孩子到底可以考上哪所學校。國中教師仍會以成績來對學生建議未來學校,並且在其教學上亦以考試來引導教學。除非廢除「會考」,讓升高中達到完全的「免試」,才能使國中的教學從考試中鬆綁。
六、以成績為導向並非皆來自教師的選擇,反而極大部分是因家長、校長並未揚棄傳統的升學主義。因此,最需要改革的不是學生與老師,或許是家長與校長的觀念。教育局應該思考如何教育家長,讓其了解進入明星學校並不是小孩未來升學或成功的保證,亦要求學校領導者不應以升學成績作為治校理念。
七、臺灣正面臨少子化的衝擊,而十二年國教在正式實施後,讓原本存在於公私立學校之間的教育資源分配問題更加凸顯。因此,除了要提升學生就學品質、保障學生教育選擇權利,還要使公私立教育資源更公平。對於獲得經費補助的私校,其辦學應與公立學校同受監督與評鑑,以確保教學正常化。
八、因應適性發展的目標,學校的行政業務與輔導措施等提供學生充足的支持與協助,不過仍然存在著校際差距,這反映人力與財源的需求。現今,許多學校害怕因少子化而減班,進而產生超額教師,而被認定為超額教師而必須離開學校的往往是資淺者,導致許多行政工作沒有老師願意承接。學校喊著沒有人力,而外面卻充斥著流浪教師。教育局應該要全盤地檢討在校的行政人力之任用,尤其是當學校教師中有相當比例是代理老師時,卻都無法承擔行政工作,應面對、解決如此的困境。
九、根據「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明定,直轄市政府之各項教育經費收支應設立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依法編列預算辦理。此經費之編列應落實專款專用,亦須讓學校在此經費運用上顯現效能。但地方教育發展基金自籌財源效果有限,仍須高度仰賴市府編列預算支應,尤其當退撫經費日漸龐大,恐將造成市府財政的沉重負擔,所以教育局與主計處都應該針對此基金之未來從長計議規劃。此外,高中職免學費政策占據十二年國教約半數以上經費,而弱勢及偏鄉學生之學習資源所需經費卻是偏少,並且對於弱勢學生之實質受益、滿足差異化的學習需求,皆缺乏掌握,如此將無法達到因材施教、因地施教及適性揚才的目標。
十、在補救教學部分,多由校內現職教師執行,教材亦多由教師自行決定,較少由教師採用多元適性的教學活動。學校在補救教學之支援方面,尚未能妥切地運用科技化評量系統,而科技的使用亦會因為學校規模以及不同區域而有所差異。另,務必要確保補救教學教師與原班教師的溝通暢達,以及了解運用評量系統資源的情形,不因教師資格、學校規模、學校地區而有所差異。因此,必須對於目前的補救教學實施方案之成效,加以瞭解,保留優點,改善缺失。
十一、在技術型學校方面,十二年國教可能會造成此類學校的學生素質走向M型化發展。從招生策略來看,應該積極開辦特色班級,增加與地方產業鏈結,並且鼓勵學校規劃常設的招生組織,經營社群媒體以增加其亮點曝光度。
廖委員宜恩:
一、法國高中會考已有哲學科,考試時間4小時,考題有「藝術作品一定要美嗎?」、「我有權去做的所有事情都是正當的嗎?」等,建議十二年國教的內涵部份有類似哲學的內容,以培養學生對生命、社會、生態等的思考的判斷能力。
二、臺灣的學生較缺乏勇於自我表達與溝通的能力,而這些能力是在民主社會國家中非常重要的,必須從小就培養,期待學校能強化學生這方面能力。
三、臺灣是一個新興的民主國家,但由於政治體制不夠健全,導致憲法教育、人權教育仍無法跟上歐美國家。建議在校訂選修課程方面,可以強化憲法與人權教育,以深化臺灣的民主。
柒、主席裁示:
一、課程中心及第二外語中心之專案人力需求部分,請教育局先行簽告市長,奉核後提人力審查小組評估如何因應。
二、就教育的領域上,臺中相較於其他各縣市有更好的條件,除市長具有正確教育觀點、多元價值,致力貫徹推行教育理念外,加上目前中央、地方為完全執政,更有助於各項教育政策推動。因此,期許2018縣市教育力大調查評比,臺中市能連莊全國第一名。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 會(下午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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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5
  • 發布日期: 2017-06-2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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