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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第5次委員會議紀錄(105.10.21):勞工局專案報告「青年就業、創業輔導措施」

【本次會議摘要】
專案報告:勞工局報告「青年就業、創業輔導措施」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5年第5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5年10月21日(星期五)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本會大會議室
參、主席:柳主任委員嘉峰
出席人員:(如附簽到表) 記錄:陳春綢
肆、主席致詞:(略)
伍、本府勞工局專題報告「青年就業、創業輔導措施」(略)
陸、各委員建議事項:
李市政顧問洋錟:
一、目前青年勞動問題主要原因,包括青年觀念偏差不願屈就勞動工作、領失業補助津貼不工作、教育政策施行不當、社會環境變遷、少子化等,造成製造業找不到工人,建議推動勞動教育,施予勞動意識認知,藉由教育養成對職業與勞動正確觀念,依照性向提供適宜的職業訓練,在補助失業津貼前,先輔導就業,並檢討目前失業補助津貼政策,建議增列補助資方。
二、校園毒品、幫派問題嚴重,對青少年身心健康、社會治安、整體國力造成很大衝擊,請警察局、教育局加以重視,做好防制工作,根除校園毒品、幫派問題。
張市政顧問師敏:
一、建議失業補助金的發放須嚴格審查,杜絕方便之門,以避免青年坐領津貼不就業。另因少子化、專業人才外移、教育結構問題、職訓未積極執行等因素,傳統產業造成人力斷層,建議勞工局需多方努力,加以解決。
二、除校園毒品、幫派問題外,詐騙集團車手刑罰輕又好賺,致青少年擔任車手有增加的趨勢,請警察局建請中央儘速修法提高刑責,以有效嚇阻。
三、有關摘星青年築夢臺中創意補助計畫,有進駐青年反映基地行銷活動受委託團隊未能積極有效行銷,致營業收入不如預期,另水電費的收繳方式不便利,常有逾期繳納加收罰金情形,請加以檢討並研議精進策略。
盧委員天麟:
一、我國青年失業率為12.05%,與全體平均失業率的比值維持在3倍上下,顯示青年失業問題嚴重。就學中的青年未計入失業人數,故高等教育擴張及受教育延長並非青年失業率高的因素,但確實與人才供需失衡有關,包括青年畢業後因技能不足,無法投入真正感興趣的行業,以及工作技能與核心職能未能滿足企業所需。建請勞工局對於青年勞動問題需審慎研析,找出正確問題,問題分析正確後,才會有正確政策。
二、肯定本市在高、中、小學導入勞工教育,建議著重教導勞動價值的高貴之處,請加快腳步落實執行。
三、校園毒品及幫派的問題,建請加以重視,確實解決,避免青少年學子誤入歧途。
四、臺中有良好的政策思維及條件,目前已執行的3項政策包括初次尋職津貼、獎勵雇主措施、青年創業措施,請追蹤執行成效,另創業措施105年較104年報名人數少,請勞工局邀集相關機關研討分析原因。好的政策參與人數少的主要因素,通常是宣導不足,建議多舉辦講習,將潛在對象找出加以宣導。另請就成功案例出書或做成紀錄加以宣導,成功的經驗對想創業的青年有很好的導引作用。
陳委員錦稷:
產業前景是青年就業考量因素,產業結構轉變速度快,政府須掌握產業前景,才能規劃妥適的職業訓練及青年就業政策。市府提供的青創基地必須是一個良好的生態創業基地,須對青年創業成功有實質幫助。建議勞工局盤點未來政策方向,尋找亮點政策,並契合青年創業所需。
翁委員瑞宏:
一、青年失業率的高低反映著未來社會走向的不穩定性,各級公部門務請提出青年就業的輔導計畫,以鼓勵未就業青年強化技能及提升就業能力。臺灣各級政府的促進就業政策之設計深受菁英決策理論所影響,並參考歐美等國經驗,主要採用公共就業、薪資補貼及職業訓練等政策工具,在短期內的確有效降低失業率之效果。然而,下列問題亦然存在:a) 公共服務及薪資補貼容易讓失業者產生依賴心態;b) 薪資補貼的條件對一般求職者產生排擠效應;c) 職能訓練對提昇青年就業力的效果有限,特別是在創業部分;d) 行政程序繁瑣影響企業與施教者申請意願。根據臺中市「青年就業讚」以及「獎勵青年穩定就業作業要點」等方案,對於已完成學業而尚未就業的青年提供訓練補助費用,讓其前往政府核可的承訓單位進行就業技能學習。對於這些方案的執行,相信勞工局應有評估是否能夠有助於提升青年的就業能力;進一步地,亦相信勞工局應該清楚參訓青年在接受練課程之後,促成其就業的真正因素與障礙。
二、在勞動部補助的「青年就業讚」計畫,給予失業青年的12萬補助,但無排富條款;而失業者須先繳付學費予受訓單位,在完成課程後才能申請補助。對於經濟困難的失業青年,可能無法先支付訓練費用,致無法使用到補助。勞工局應該對此部份有所對應,支持清寒的失業青年。
三、公部門提出的「師徒制」計畫立意良好,或可為青年的職訓與就業提供多元的面向;除了農業以外,地方公部門可思考將計畫擴及工業、商業與服務業。然而,類似的計畫應該明確知悉參與者的動機與就業歷程,並且評估從師傅處獲得專業、價值、以及遠景等各面向的成長。另一方面,亦應評估師傅方面是否也有所提升,甚至達成其目標與理想。
四、女性青年之就業經常受到家庭牽絆 (如需照顧家人無法赴較遠地點工作),這是很大的社會問題,需要社會局來擬定政策以協助勞工局解決其就業。而婦女經常位居次級勞動市場,這並不利婦女工作環境安全感及歸屬感的建立;甚至對於新移民女性的就業,社會局與勞工局亦須合作以提出社會支持政策,亦讓民間社會機構產生情感性支持與知識性支持。
五、公部門協助身障者的就業多屬簡單、替代性高、專業度低、需體力的工作性質,而身障青年賺取的薪水或領的補助金無法全由自己支配,或多或少都要幫忙家用。再加上身障青年的交往對象多屬同為較弱勢族群,身障青年在職場上亦有人際相處的弱勢情形,一旦在職場遇到法律問題就不知所措,甚至可能遇到僱主剝削福利的情形。但身障者為保住工作則多加退讓,因而有職業倦怠之傾向,勞工局或許已與社會局、法制局共同提出一套完整協助身障者健全其工作的方案。再者,身障工作者在休閒生活方面普遍貧乏,多為居家性質,相關單位如勞工局亦應與社會局、文化局、教育局、觀旅局等相關單位研擬協助之道,甚至在相關官方活動場域的使用上應更通融。
六、對於原住民青年,應了解原住民社會資本核心並非漢族社會之「家族」或「血緣」,而是透過工作或平常生活上接觸所結識之「朋友」。勞工局亦應與原民會共同分析其就業路徑與障礙,並且對其就業擬定符合其背景之輔助政策,包括所處的社會環境面向 (就業競爭、住宅與交通負擔、學歷程度…) 與傳統文化面向 (親友網絡、世代資源…),甚至評估推出更簡潔、在地與寬裕補助方案之可行性。
七、對於呈現高心理壓力的失業青年,勞工局應與衛生局 (甚至社會局的社工單位) 共同研商如何進行輔導與關懷,尤其是在就業歧視部分。
八、整體上,與推動就業政策有關的行政部門很多,但可能因為散布廣且關注層面差異大,勞工局應該整合相關部門,讓政策設計與執行更具成效。另外,在政策內容方面,協助內涵甚佳,但偏重前端協助,仍缺乏中、後期的輔導。
九、促進青年創業是解決就業問題的重要考量。但是,對於失業者要獨自創業是相當困難的,這並不是有個人動機即可成功,並且與政府推動之政策可能未具有明顯的相關性,故對於減少失業率的效益是有待商榷的。整體上,對於青年就業的政策建議包括:a) 政策設計應具整合性,避免重覆以造成資源浪費;b) 建立對話的機制並加強企業社會責任,社會資源的支援體系應優先於政府及學校教育;c) 應透過有效的技能提升計畫以改善失業者對政策的依賴;d) 對於受益之標的團體,應予以有效監督及管理;e) 鼓勵青年跨領域學習,建立學校與產業間的勞資交流平臺。
黃正聰委員 :
一、建議青年就業問題須做更深入的調查及分析,再據以研擬對策。包括失業時間、失業原因(找不到工作、薪資低、學用落差) 、失業青年學籍類科等失業狀況。2000年青年失業率7.36%,至2015年升高為12.05%,15年增加4.69%,建議將此變動情形與社會變遷、國際情況對照檢視,如此更能深入及透徹地找出原因。
二、建議先盤點中央和地方青年勞動力政策,市府與中央採分進合擊方式執行,目前大部分的勞工資源都在中央,故建議市府執行具特色的政策。另建議增加教育單位責任分攤,督促或補助學校以協助青年就學期間的學習,俾利改善畢業後就業問題,以減輕勞工單位負擔。
三、摘星青年築夢臺中創業補助計畫具有特色,建議拍攝成功案例宣導影片廣為宣導。
四、青年創業風險較高,建議青年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應結合輔導員,輔助青年創業者,尤其財務面向的輔導。
五、政策的執行應整合各項資源,例如學校安排前往青創基地校外教學或發放商品DM,將有助於活絡及行銷青創基地。
柒、主席裁示:
各委員建議事項,將函請各相關機關參採,並追蹤執行情形。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 會(中午12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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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5
  • 發布日期: 2016-10-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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