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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0消費者保護

1950申訴
1950申訴

消費者可以要求保障他的消費安全與權益,這是消費者應有的權利。但是消費者在要求這項權利時,消費者亦有自行維護本身消費安全與權益的責任,這就是消費者的義務。消費者為維護本身的消費安全與權益,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五條規定應為下列措施:
(一)消費者應致力充實消費資訊:
1、消費者為充實消費資訊,平時應多接受消費教育宣導。
2、消費者從事消費前應蒐集消費相關資料。
3、消費者有疑問應即查詢。
(二)消費者從事消費時應採取正確合理消費行為:
1、不買具有危險的商品或服務。
2、詳細閱讀商品之說明及標示等資料。
3、不為商品之不當使用。
4、向企業經營者索閱品質保證書或相關文件。
(三)發生消費爭議時,應儘速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申訴、調解、消費訴訟程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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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6-28
  • 發布日期: 2023-03-1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