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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次市政會議紀錄(6月22日):衛生局「維護食安成效與食安自治條例草案」、環保局「當前垃圾問題解決配套與永續環保方案」

【本次會議摘要】
專案報告題目:「維護食安成效與食安自治條例草案」、「當前垃圾問題解決配套與永續環保方案」;
重要提案:民政局「臺中市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規費收費標準」

 

臺中市政府第210次市政會議紀錄
壹、時間:104年6月22日(星期一)上午10時20分
貳、地點:豐原陽明大樓3樓簡報室
參、主持人:林市長 佳龍
肆、討論提案:(如附件)
伍、 指(裁)示事項:
一、 為深入了解基層的問題,自新市府團隊上任以來,我們已安排每個月到豐原陽明大樓召開市政會議,之後並將前往海線召開市政會議,讓大家感受到大臺中的多元及積極推動地方建設。為此,我特別於近期安排三位副市長到各區召開區里座談會,了解民瘼;我目前也規劃於議會會期結束後,利用2個月的時間到訪基層,傾聽民意,了解輿情,以作為施政的參考依據。(辦理機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民政局)
二、 剛才我授旗給西苑高中(青棒)、中山國中(青少棒)兩支棒球代表隊,並頒發加菜金獎勵,他們即將前往賽斑島參加國際型比賽,希望兩隊能勇奪佳績、為國爭光。從早年金龍少棒隊創下的光榮紀錄,到現在三級棒球的優秀表現,充分展現臺中真的是棒球之都。此外,前陣子沸沸揚揚的洲際棒球場ROT案,在黃秘書長及市府團隊的努力下,已獲得圓滿的結果,在中信人壽入主投資案後,未來中信兄弟將以洲際棒球場為主場,同時也將與市府共同支持發展臺中的城市棒球隊。而且透過運動廊帶規劃,洲際棒球場也不再只是棒球場,更是運動休閒園區,成為青少年運動的好去處,未來市府對棒球的發展,包括職棒、成棒、青棒、青少棒、少棒,會是「一條龍」的規劃,這樣對選手的出路將更有幫助,讓我們共同將臺中打造成為真正的棒球之都。(辦理機關:教育局)
三、 洲際棒球場得以起死回生,也破除外界指摘「停工市長」的不實指控與抹黑,正因為新市府團隊秉持最負責任的態度,審慎檢視每一項重大工程,才能將每項工程改得更好。許多重大工程都有類似的情況,「穿著衣服改衣服」是相當艱鉅的工程,像是為了改善啟用後狀況不斷的BRT,據了解,因涉及道路用地私有及徵收問題,BRT專用道無法建置於道路中間快車道,造成分段於道路二邊車道,排擠車輛行駛空間,也不符合BRT之基本規範,所幸在林副市長及市府團隊費了許多心力研擬改善方案,並擇定於7月8日以「優化公車專用道」的形式上路,「優化公車專用道」上路後,除了回復海線原有的公車路線,更創造新的路線(大甲、梧棲、清水、清泉崗機場)、四通八達更加方便,請相關局處務必全力動員、做好周邊的配套措施,讓交通路網暢順安全,打造臺中成為臺灣第一的公車之都。(辦理機關:交通局、警察局)
四、 上週端午節剛過,南屯「穿木屐躦鯪鯉 吃肉粽配麻芛」的活動正式獲得金氏紀錄的認證(英國認證官John Garland見證5008人),雖然因為天氣過於炎熱,部分民眾未定點排隊清點,無法參與認證,否則現場參與人數絕不僅如此,由此也觀察到英國人做事的精確態度,這也是值得我們學習的地方。但是整個活動瑕不掩瑜,認證活動順利成功!這樣獨特的文化活動,值得傳承。未來我們也將擴大辦理臺中在地的文化活動,讓「在地文化,自然發光」。(辦理機關:文化局)
五、 為有效控管空氣污染、改善本市空氣品質,我要求環保局研擬《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
(一) 臺電黃重球董事長於上個月(5月份)前來拜會時,當時我曾提出三點訴求:「第一、應檢討現行燃煤使用,改用品質較佳的生煤以提高發電效率;第二、減低燃煤使用量,減少污染排放;第三、針對舊機組進行設備更新,燃煤逐步改為燃氣。」上週四臺電依約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臺中發電廠空氣汙染總量控制三大配合努力方向之評估說明》,表示:一、現有煤質依最適比例並優於鍋爐設計限值進行管控,未來於中部地區空氣擴散條件不佳期間,願配合增加調配對環境較友善的燃煤。二、105-109年間1-4號機將投入92.69億元改善空污,5-10號機預計花費7億元改善設備。三、原定11、12號規劃為兩部燃氣機組,預估時程需10年,第一部機組預定115年開始商轉。
(二) 對於臺電的改善措施,市府經過審慎討論,以下提出4點回應:第一,市府肯定臺電規劃以燃氣機組取代燃煤機組,但耗時10年實在太久,不符合市民對潔淨空氣的期待,應積極縮短時程;第二,臺電曾宣稱目前燃煤調配皆已達最適比例,報告中卻指稱「願配合增加調配對環境較友善的燃煤」,表示現階段燃煤調配比例仍有改善空間,希望臺電提出具體數字說明。第三,臺電如認為4年內減少生煤使用量40%無法做到,也應提出減量具體作為與能達到的目標;第四,市府肯定臺電願在105至109年間投入近百億元改善機組設備,但此預算及改善程度仍不符社會期待,要求臺電應提出更具體之作為。
(三) 總之,雖然臺電已有初步善意回應,但應有更多積極作為,市府仍堅定要求臺電必須有更多具體作為改善空污,因此,市府研議之《臺中市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請依原訂時程,於下週市政會議通過後送市議會審議,讓未來執法更有明確依據。(辦理機關:環境保護局)
六、 食品的管理、稽查與檢驗工作,備極辛苦,今天衛生局進行的「維護食安成效與食安自治條例草案」專案報告,我們特別邀請到臺中市糕餅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暨市政顧問周子良先生,周理事長深耕糕餅業將近40年,富有深厚的專業知識與經驗,周理事長分享對食安的看法相當精闢,當消費者發生食安問題時,中央政府多半直接管控第一線的供應商,然而第一線的廠商往往也是受害者,因此不管是FDA(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源頭管控、進出口檢驗,皆有賴於中央政府強而有力的作為。在此我先肯定衛生局在食安稽查上非常用心,近期的食安事件皆為本市衛生局主動作為,並積極配合檢調進行稽查、主動發現問題。感謝衛生局為保障市民食的健康所做的努力。以下是我的裁示:
(一) 為加強食安稽查作業,衛生局規劃的稽查人力、設備、預算等,請財主單位全力支持,以期衛生局能落實食安守護神的工作、並強化稽查的能量。(辦理機關:衛生局、財政處、主計處)
(二) 食安139,就是要透過「政府有能」、「業者有品」及「民眾有感」三方合作,來打造臺中市成為食安模範城:
1. 以政府有能而言,我們設有「食品藥物安全會報」,請衛生局隨時檢討,讓會報可以發揮應有的功能性,確實針對層出不窮的食安原因加以檢討,遏止食安問題的發生。(辦理機關:衛生局)
2. 另外在「業者有品」方面,所謂最好的管理,就是自主管理,因此我們在法規內容,也訂定了許多由業者自主登錄食品資料的規定,請衛生局主政,經發局及法制局協助,對業者加強相關法規講習,以免業者因不諳法令而觸法。(辦理機關:衛生局、經濟發展局、法制局)
3. 至於「民眾有感」,我們已將食安獎金取消上限1,500萬元的規定,並將實收裁罰金額由50%提高到70%,我要請新聞局協助宣傳,讓吹哨機制發揮效用,全民一同守護食安。(辦理機關:新聞局)
(三) 目前三縣市衛生局已透過中彰投區域治理平臺成立「中彰投食安平臺」,希望透過資源互補,加強檢驗效率,強化黑心食品的檢驗。同時,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並填補制度性缺失,中彰投三縣市也共同成立「中彰投消保聯合律師團」,協助把關消費者的權益,皆是非常好的機制,希望能發揮更大的效益,提升保護消費者的效能。(辦理機關:衛生局、法制局)
(四) 由於市府已允諾臺中市議會於本會期提送「食品安全自治條例」草案,本草案因進行多方意見徵詢及舉辦公開說明會等,目前辦理程序在法規會審查,請衛生局務必在下週市政會議提出審議,以如期於6月底前送議會審議。(辦理機關:衛生局)
(五) 請農業局編列農業發展基金、強化源頭管理作業,目前已辦理:推動營養午餐採購在地食材、地產地銷等、透過農會辦理契作契收,請農業局擴大辦理規模,並活化農地利用,可進一步媒合「青年加農 農業賢拜」業者的農產品,既能促進食安環保、也可結合在地食材的食安生產鏈。(辦理機關:農業局)
(六) 雖然安全認證標章有部分疏漏處,應廣納各界意見進行認證機制修正,完善的安全認證標章機制可激勵業者向上提升、發揮競爭力,請相關局處研議修正安全認證標章。有鑑於職業公會內部自主管理成效有時候比官方控管的力道更強,並可強化業者自律,請衛生局積極協助相關重點產業業者加入公會,以公私協力的模式,逐步落實食品安全的機制。(辦理機關:衛生局、農業局)
七、 我一向認為垃圾問題是需要跨域共同面對及解決的問題,整個中部縣市的廢棄物量,已超越焚化爐可處理量,垃圾問題可分為焚化爐收費價格高低與垃圾處理量兩個層面,如何透過跨縣市的合作機制共同解決,有賴於中央政府的協商。在此首先要感謝潘副市長的努力,從年初就積極處理垃圾問題,包括一再主動要求環保署邀集地方政府召開協商會議。雖然我們已加速辦理垃圾轉運處理工作,但是根本的長期工作是垃圾有效減量,將現有三座焚化爐(烏日、后里、文山)作最有效的應用,而非立即新增焚化爐。如何讓民眾養成綠色生活概念,從生活中強化資源有效利用及再回收,才能真正避免「垃圾大戰」。有關環保局的專案報告「當前垃圾問題解決配套與永續環保方案」,以下是我的裁示:
(一) 市府已動支104年度二備金3,000萬元,先行辦理轉運處理工作,希望在夏季來臨前加速完成垃圾處理作業,防止垃圾衍生環境問題,請盡力爭取臺中市議會支持,以解決民生問題。此次收費標準的調整,主要係針對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回應市場機制,對於屬於家戶、社區大樓或是小型商家的一般廢棄物,並無影響。為了怕業者趁機調漲清運家戶垃圾的收費,影響民眾權益,請潘副市長協助督導環保局邀集環境清潔業者開會溝通,並請新聞局及各區公所協助做好宣導的工作。不要讓業者趁機漲價,又把責任推給政府。因此,除了要請消保官留意業者聯合漲價的行為、針對違反的業者進行重罰,另請市府的1999專線,也要確實掌握好民怨的反映,務必讓相關局處,在第一時間,做好處理。(辦理機關:環境保護局、新聞局、法制局、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各區公所)
(二) 今天不論是轉運高雄市消化本市堆置的四萬噸垃圾,或是針對事業廢棄物調整收費來達到「以價制量」的效果,雖能有效解決眼前的垃圾問題,但是,我們也要思考長久做法。請環保局提早研議全市垃圾減量資源回收計畫,做好資源回收的宣導及對社區大樓可以加強資源分類稽查等相關工作。(辦理機關:環境保護局)
(三) 請環境保護局落實稽核作業,確保焚化爐所焚燒之家戶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數量符合契約規定,並詳查家戶廢棄物及事業廢棄物。(辦理機關:環境保護局)
八、 有關研考會所提「為提升本府行政效率,擬規範各機關從嚴管控會議紀錄應於會議後3個工作天內(翌日起算,舉例說明:週一召開會議,週四會議紀錄需簽出各局〈處、會〉首長室)」案,其實自市府團隊上任後,市府各局處即透過通訊應用軟體,如成立Line群組強化縱向、橫向聯繫,即時有效處理各項業務。惟對於正式會議紀錄,仍必須以公文書正式陳核定案,在此請各位局處首長督導同仁配合辦理,也請研考會加強管考,以提升行政效率。(辦理機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本府各機關)
陸、散 會(中午12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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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5
  • 發布日期: 2015-06-22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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