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服務說明
為健全政府機關檔案管理,促進檔案開放與應用,方便民眾深入了解檔案應用,本會訂定檔案閱覽作業要點,歡迎您依據要點規定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會檔案。
貳、申辦相關規定
一、檔案閱覽作業要點 (檔案閱覽作業要點)
二、檔案複製收費標準 (檔案複製收費標準)
參、申請表單下載
一、檔案應用申請書 (下載word文件) / (下載odt檔)
二、檔案應用申請書範例 (下載word文件) / (下載odt檔)
三、檔案應用申請流程 (下載PDF文件)
肆、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
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
伍、檔案相關法令
一、檔案法
(https://www.archives.gov.tw/Publish.aspx?cnid=1626&p=453)
二、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
(https://www.archives.gov.tw/PublishList.aspx?cnid=1644)
三、檔案相關子法
(https://www.archives.gov.tw/PublishList.aspx?cnid=1634)
四、政府資訊公開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I0020026)
陸、檔案知識學習網
一、檔管局檔案時光盒
(https://atc.archives.gov.tw)
二、檔案管理局
(https://www.archives.gov.tw)
三、檔案樂活情報
(https://www.archives.gov.tw/ALohas/ALohasVolumn.aspx?cnid=1658)
四、檔案支援教學網
(https://art.archives.gov.tw/Theme.aspx)
柒、機關資源共享連結
臺中市政府人事處檔案應用專區
(https://www.personnel.taichung.gov.tw/27164/27320/27389/Nodelist)
捌、檔案應用問答集
問:請問何謂檔案應用?
答:檔案開放應用係指依據檔案法第17條至第21條規定,民眾得向各機關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由受理機關提供應用之相關作業及程序,包括檔案應用申請、申請審核及回覆、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還卷等事項。
問:請問檔案應用服務相關法令為何?
答:檔案應用服務相關法令為檔案法、檔案法施行細則、機關檔案管理作業手冊……等相關法令規定。
問:請問何人可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
答: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僑居國外之國民,亦同。外國人則採「平等互惠原則」,以該國法令未限制我國國民申請提供其政府資訊為限,才可申請。至於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由於不符政資法第9條規定之要件,不得申請應用,限制開放檔案則限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需提憑利害關係相關佐證資料),如委任方式者,須填具委任書。
問: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可向何機關提出申請?
答: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可向檔案保管機關提出申請。例如:檔案資料為本會保管者,則向本會提出申請。
問: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備之證件為何?
答:申請人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時,應出示審核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並完成登記程序後,由本會專人陪同進入指定之檔案閱覽處所。
問:請問要如何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
答: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本所檔案,應填具檔案應用申請書並敘明理由向本會申請(檔案資料為本會保管者)。申請書得以親自持送或以書面通訊方式為之。
問:請問要如何取得檔案應用申請書?
答:可透過下列方式取得:
1、本會網站首頁設有『檔案管理應用專區』,您可隨時透過網際網路進入此檔案服務專區查詢或下載應用。
2、您可至本會檔案室索取,本會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問:請問檔案之應用可否全面開放?
答:檔案之應用以提供複製品為原則,核准應用之檔案如僅其中一部分有應限制公開或提供之情形,應採「分離原則」,去除不得公開部分,就其他部分公開或提供之。
問:請問申請檔案應用範圍有何限制?
答:檔案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請:
1、有關國家機密者。
2、有關犯罪資料者。
3、有關工商秘密者。
4、有關學識技能檢定及資格審查之資料者。
5、有關人事及薪資資料者。
6、依法令或契約有保密之義務者。
7、其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第三人之正當權益者。
問:請問申請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須注意那些事項?
答:申請人閱覽、抄錄或複製檔案,應保持檔案資料完整,並不得有下列行為:
1、添註、塗改、更換、抽取、圈點或污損檔案。
2、拆散已裝訂完成之檔案。
3、以其他方法破壞或變更檔案內容。
4、未經許可,擅自持卷完資料之一部分或全部帶離閱覽處所。
如有前項情形之一者,本會應停止其閱覽或抄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 該管檢察機關偵辦。
問:請問要如何查詢檔案目錄?
答:檔案管理局提供「機關檔案目錄查詢網」,您可快速查詢全國檔案資訊;本會檔案管理應用專區亦有提供連結,您不受時間及地點之限制,經由全國檔案資訊單一查詢窗口,隨時上網各機關定期彙送之檔案目錄,但機密檔案目錄依法不公布。(檔案管理局網址:https://www.archives.gov.tw/)
問:請問檔案應用開放閱覽、抄錄或複製時間?
答: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 以上常見問題外,民眾若有任何檔案應用疑義,歡迎您與本會聯絡,本會檔案管理人員將竭誠為您服務。電話:04-22289111分機21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