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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第3次委員會議紀錄(105.06.01):都市發展局專案報告「臺中市中區實行參與式預算成果報告及策進作為」

【本次會議摘要】
專案報告:都市發展局報告「臺中市中區實行參與式預算成果報告及策進作為」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05年第3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05年6月1日(星期三)上午9時30分
貳、地點:本會大會議室
參、主席:柳主任委員嘉峰
出席人員:(如附簽到表) 記錄:陳春綢
肆、主席致詞:(略)
伍、本府都市發展局專題報告「臺中市中區實行參與式預算成果報告及策進作為」(略) 
陸、發言及討論:
施教授聖文:
一、參與式預算試辦計畫的精神與目的:
(一)新的公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管道
(二)落實開放政府的政治與民眾溝通
(三)以最小的範圍與成本尋求全市辦理的可能
(四)新制度的民眾意識教育
(五)尋找符合地方民情的適當機制
(六)串連各地的民間團體與組織
二、參與式預算的優缺點
(一)優點
1、政治有感於民眾
(1)搭起政策與民眾溝通的平臺
(2)串聯市民、地方行政與市府
(3)在地需求可直接反映到政府
2、民眾有感於政治
(1)民眾參與經費的分配與提案
(2)在地需求可直接反映到政府
(3)讓民眾直接參與執行過程
(二)缺點
1、整體認識的缺乏
(1)只有參與沒有預算
(2)開放政府首先要開放資料
(3)預算與政府執行之間的落差
2、落入標準作業流程(SOP)的迷思
(1)是架構(FOP)不是標準作業流程(SOP),應有民間力量的進入
(2)臺中市的山、海、屯要因地制宜
(3)不是比快,是比持續力與反省力
三、未來參與式預算的建議
(一)市府局處的投入與地方區公所的參與:審議精神的導入
(二)爭取議會的支持:民眾參與實質預算的編列
(三)政府開放資料的整體思維:民間力的協助
(四)多元性參與式預算的模組:不同預算來源的設計
(五)培訓課程的資源投入:公務人員與民間志工
(六)保留彈性與空間的設計:架構(FOP)的彈性化與進化
(七)規劃未來專案辦公室的可能性
四、未來期程的規劃與想像
(一)105年度:豐原、清水、大里3區加中區
1、政府開放資料的設計
2、局處參與式預算編列進入議會
3、各局處提出可執行之預算項目
(二)106年度
1、上半年度六區、下半年度六區加四區
2、審議課程導入與持續:公部門與民間
3、規劃專案辦公室的可能性
4、配合中央的政策與資源
(三)107年度
1、上半年度六區、下半年度六區加十六區
2、公民審議日的設計
3、完成第一階段民眾教育後再重新設計
4、依據開放資料與各局處預算編列提出固定比例

陳委員錦稷:
一、很高興看到參與式預算在臺中做得很有樣子,觀察幾個地方包括臺中、臺北、新北所做參與式預算模式都不同,臺中市選擇在中區,搭配社造、都市更新做參與式預算,這是一個很好的模式;臺北市則是另一不同的方式,柯市長編列5億元的預算,由民政系統全部動員,包括社區大學、相關的區公所等,全力做培訓的課程。本人因參與過公部門預算,知道現在的預算制度走到了一個死胡同,如果不改變,政府的預算制度會在未來出很大的問題,公部門的預算制度將與民眾的感受越來越脫節,從105年度中央政府的總預算已經兩兆多元,但一年的GDP才十四、五兆,債務付息上千億可看出端倪。臺中市的財政狀況,是全國最好,但這財政的財源有一些特殊性,故預算制度不做改變,未來也很難持續下去。
二、參與式預算我們一開始是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在全球已經有一千五百多個城市在做參與式預算,而且持續在發展,從紐約到巴西都做得很好。這個制度在未來行政院主計總處也會繼續推動,而臺中市、臺北市這幾個先期試點的做法,未來可能會從匡列預算的程序,即導入參與式預算的精神。去(104)年參與式預算都發局執行成效實屬難得。參與式預算最重要的精神就是審議的模式,透過審議讓民眾知道那些公共建設的需求是可行的。相反的,臺北市過度強調iVoting投票的動作、而不著重審議、互相討論、妥協的過程,易引起爭議。所以,參與式預算首要階段最重要的就是審議的精神必須被凸顯,第二階段,主持人、團隊、參與式預算的培訓,市政府必須有一個未來推動政策的大架構,及在主題式的預算中導入審議的精神,第三個階段,預算框列的過程在未來如何去導入,市府必須有一個政策的方向。回顧一下目前的預算制度,真的遇到了很大的瓶頸,參與式預算的精神帶來的改變效果會出現。雖然現在遇到了一些困難,但我相信幾年後大家回頭看會覺得滿有意義的。
李委員漢銘:
一、資訊公開討論比提案更重要,資訊不對等會造成很多問題。在國外,有很多議題的小細節是專家級政府人員沒有注意到的,但透過討論的過程得以被修正。故建議研擬議題具有可被討論及修正的機制,置於網路充分討論,使更多市民的意見被看見,等有完善的議案後再進行投票。網路平臺的建置,請資訊中心提供協助。
二、這次市府於中區執行參與式與算,參與投票的人還不多,如何讓更多的民眾有意願參與也是一個需要討論的議題。臺北市引進很多社群,包括沃草(Watchout)、台灣零時政府(G0V)、虛擬世界法規調適交流平臺(vTaiwan),尤其是經營G0V,所以他們有很多年輕人的參與。
三、除了參與式預算,建議可考量慢慢擴充至其他開放政府及智慧城市議題。
郭委員建中:
一、104年中區六個優先提案的預算總計約450萬元,請問佔中區該年度的總預算多少? 2003年韓國蔚山市東區的參與式預算,其預算金額是佔該區預算的11.2%,1990年巴西的愉港參與式預算所處理的預算也佔該區總預算的12-15%,因此建議思考參與式預算推動的意義及財務規模的比例等。
二、參與式預算的推動和市議會的預算審查權力之間的矛盾,是否會發生,尤其是預算金額如果增加或達到一定數目,是否會引起參與式預算推動和市議會的緊張關係,必須預先思考防範。
盧委員天麟:
一、市府在推動參與式預算時,民眾可能對法律、預算編列程序、工程技術不懂,但民眾有些看法是具有理想性的,例如民眾要求做客服、景觀等,這都是很重要的建議;經費部分,政府機關及民眾認知亦有差距。故鼓勵市府同仁,對於民眾所提建議,應予以傾聽,納入施政參考,並應扮演建議者的角色,告訴民眾現行法令有何拘束或困難、工程技術上的考慮。如果政府未做到建議者的角色,那參與式提案就只是提案而已。故參與和預算兩個概念要加起來。
二、另以目前經費規模每案100萬元,議員應該不會反對。日後參與式預算經費額度,有賴市府評估,並需獲得議會賦權。逐漸地讓菁英政治轉換成市民政治。
翁委員瑞宏:
一、預算審議是資源重分配的決策過程,而參與式預算概念又源自於參與式民主,重點在於追求以公開、平等、涵容、理性的討論來達成決策的正當性,並且藉此提升公民的智能。因此參與式預算所關注的正是凝聚的具體過程,強調公民在做出選擇過程中的「審慎思辯」。一個城市要推行參與式預算,必然地必須具備市長意願、議會賦權、公民意識、社會組織參與、既定規則、市民及官員的預算能力、資訊傳播與資訊公開、以及執行力等基本條件。 
二、在參與式預算的推動後,注意下列幾項問題:
(一)預算資金要能夠體現公共利益,那麼參與式預算又如何才算是能夠體現最重要的公共利益呢?
這應該要組織各方面的代表以召開懇談、進行決策聽證,在廣泛聽取各方意見再進行集體討論以決定之。在地方,典型的懇談形式是區或里的官員與民眾進行交流,主要方式是官員自說自話,或者是民眾問、官員答,基本上是基層官員與民眾溝通民情、為民辦事的管道。不過,公共決策又能夠擴及到多大範圍,在多廣的程度上接納公民參與呢?當然地,這是相關於廣大的民眾對於基層社會發展之現狀以及對於未來規劃情況之知曉程度,沒有對於公共政策相關資訊的全面性獲取,公民的參與和協商活動將失去其實質價值,而這又涉及如此才能將關心者的心思導向多數民眾的「長遠」利益以及「全區域性」的社會發展;亦此,該由誰來傳遞訊息,該由誰來擬定議題,地區的公部門又扮演何種角色。此外,該以何種方式來確定「公民代表」這一關鍵問題,如何達到真實代表性,又達到廣泛性?但是,如果由公民自願參加,來的人不無可能多是利益關係者,所反映的意見可能只代表了利益群體的要求,卻難以表達各界的共同意見。
(二)有無專業者對於每個提案提供中立與公平的評估建議
參與式預算應該是希望透過溝通來改變不同人的偏好,使得具有不同意見和利益的人產生理解和尊重,並且透過協商可以確認問題性質,增加解決衝突的能力。如此更積極的意義應該在於有沒有機會來一舉壯大公民社會。因此,參與者之間是否具有橫向聯繫的管道。
(三)參與式預算與公部門原本推動的政策,或者是與議會關心議題是如何進行互動或競爭。而這些互動或是競爭或有可能促使行政制度產生改變,而公部門有無建立機制來評估與應對如此的衝擊,例如一旦參與式預算與議會決議產生衝突的應對。
(四)參與式預算的名義上有兩大重點,一是參與,另一是預算。但是許多民眾對於預算的編列與執行工作是不清楚的。參與的民眾應該要知道他們的錢是要怎樣花的,花在什麼地方,所以必須教育他們知道預算編列的原則、程序和技術。計畫實施前是否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是否有參考過往其他地方推動之類似案例,修正成為適合當地環境條件的執行方式。
(五)從社會學制度主義來思考,如何將臺中市的參與式預算塑造成公民溝通的地方文化。過往在臺中地方的公共事務之公開溝通多半是在村里這個階層在進行;在參與式預算推動之後,跨村里的溝通就會變得更加頻繁與必要;相對地,區的公務層級之角色就更形重要。但是,若是在未來將臺中市重新劃分成14個行政區,每區將具有20萬左右的人口;相對地,訊息溝通就更形複雜,需要方便且具效能的資訊工具來加以協助。當然借助新聞媒體的大量報導將可為臺中市參與式預算帶來正面的社會效應,甚至引發較高的社會關注。
董委員建宏:
一、參與式預算的關鍵,在於公民的引入與深度的討論。如果缺乏活耀公民社會與公民組織,我們很難擴張公民廣度。
二、議題的參與、人口範圍,以及議題本身的範圍,都是議題是否可深入探討與成功的關鍵。
三、參與式預算的設計,首先應該界定與引導公民社會的參與,改變政治結構,改變鄰里長的角色。將預算的結構與公共政策的決策模式及過程,還有公部門對於公民意見的觀點及心態的改變。
四、建議引用即時科技,在公民審議會議時,快速呈現大家的討論。
黃委員正聰:
一、為了避免一般民眾在提案的時候對於全盤資訊不了解,建議建置一個網站,將以前做過及預定要做的案子都置放上面,提供資訊給民眾參考後再讓他們提出可以補充的意見。
二、有感於委員所提出的代議政治的問題,因目前資訊普及化,有很多機會讓民眾直接表達,但是有時候網路上的討論,仍必須以實際面對面討論的方式進行,例如去年客廳座談、說明會等,建議網路討論平台、實體會議兩個可以並進。
三、參與式預算未來成為一個全國性推動政策,則可更周延、更全面,亦不受到地方首長的異動而停擺,能夠走得更長遠。
都發局蔡專門委員青宏:
重申本局試辦參與式預算的原則是提案無上限,但每一案預算限制於100萬元內。去年執行遇到的困難是一般的市民對於工程款所需費用沒有概念,所以請其提報案件原本就不容易,如要求經費需在100萬元內,就更加困難,所以目前建設局在執行優先提案計畫上需與提案人費心溝通與協調。因此建議日後執行參與式預算,於客廳會議或住民會議時,請相關業務機關一同參與,例如建設局、交通局等,以減少提案所需經費的落差。另建議後續辦理時,要相信從客廳會議討論出來的提案,勿需依賴從里長得到資訊,因這資訊無法確保代表多數民眾的想法。
中區區公所公用及建設課王課長振成:
去(104)年由都發局統籌執行試辦中區參與式預算,本公所則提供場地及相關溝通及協調事項,與今年改由民政局統籌,各區所主辦執行略有不同。去年整體而言,顧問團隊非常用心及優秀,包括記者會、工作坊、客廳說明會、地方說明會、住民會議及最後票選等,投入相當人力,與本府保持良好的互動。故今年執行的3個區公所,可放心依顧問團隊輔導及帶領執行,即可順利達成任務。
建設局第一工程大隊彭大隊長岑凱:
本局於票選出6案優先執行計畫後,即就業管計畫,與提案人進行溝通瞭解提案構想。但實際執行計畫時,遇到一些困難,包括提案民眾對其所提計畫,在財務、工程技術、法令上認知並不充分。舉例如下:一、計畫經費上認知落差,因此在財務可行性部分需事先協調,例如,所提100萬元計畫預算,經本局估算約需四、五百萬元,故需洽提案人溝通與搓合調整。二、工程技術面,提案人提出非常先進的工法,例如要求道路採透水工法,但此工法目前車行道路有實際執行限制與問題,容易導致車道毀損,僅適合用於人行道。在與提案人充分溝通後,其未必能接受,屆時呈現的可能不是本府推動參與式預算成效,而是變成執行檢討。三、法令認知上,目前所提中區八里街道美化及路權改善、私人花台的綠美化等計畫,民眾認為一定要做,但在法令執行上有困難,種種相關問題,經過多次折衝協調後,民眾誤認本府不積極任事,未能從法令中尋找解套方式。
另,去年提案計畫多為原已透過里長或民意代表,向本府提出,但未能解決的案件,其未能解決原因就是在工程技術面或法令面無法解決。所以渠等案件,未必能夠是當地居民的共識意見。故建議在審議的過程中,能規劃提案執行機關參與經費、工程及法令評估程序,使優先提案民眾接受性及未來執行可行性提高。另為拉近市府與民眾雙方期待,建議對於無法執行案件,研擬協調或終止機制。
資訊中心黃主任惠敏:
資訊中心已建置iVoting平台,配合各個主題需求所訂定投票規則,設計一個投票系統,包括戶籍驗證(由民政局協助資料提供)、手機驗證、社群帳號驗證、投票規定及最後結果統計分析視覺化呈現等,提供各機關運用。
主計處林副處長振利: 
就本府預算而言,沒有明列指定用途的預算,則相關業務都可使用,例如,建設局編列道路預算,未指明道路名稱,則相關道路工程皆可用。如果希望在本府總預算明列參與式預算,供各機關使用,則需努力爭取增列參與式預算的統籌科目。
社會局賴專門委員緣如:
104年中區參與式預算優先執行計畫,社會局為弱勢課輔計畫,本案與其他案件不同,誠如剛剛委員所講的,談到弱勢兒童資源投入的部分,中區絕對不會是首選,卻在這次參與式預算中,變成一個很重要的議題。盤點本市,中區現在只有一間小學,而且其本身已有弱勢課輔,本案提案人期待的是,可以有一個場地來辦理,所以現在最重要即是協助尋找適宜場地。
另預算編列的部分,本案較特殊,有經常門跟資本門的經費二項需求,且本案除了今年舉辦外,明年起仍要繼續執行,故本局未來將以其他業務費支應執行外。尚需要尋找修繕設施設備費,現階段此部分財源,仍在尋覓中。
剛剛談到未來預算編列時,是不是能在應用科目上有ㄧ些鬆綁,本人覺得非常需要。
另有委員提到要作資訊公開的部分,其實弱勢議題應該會是很多民眾關心的,包括老人關懷的據點,或是弱勢孩童的課輔資源等,將盡量進行相關資訊公開。本人亦同意,在審議過程中,執行機關能先與提案人溝通,對於案件到底適不適合這個區域,及優先順序上是否恰當,才可事先評估。
民政局區里行政科劉科長俊信:
本(105)年度參與式預算的原則仍是提案無上限,但每一案預算限制於100萬元內。本局將參考去(104)年執行經驗及各委員的建議,修正執行。例如,在民眾研擬出提案後,將事先邀集各相關權責機關,進行可行性評估,再進行審議及投票(iVoting)。另選出案件,如遇有執行停滯或變更時,是否中止執行,亦將請受委託顧問團隊進行研議。另,各位委員所提供寶貴建議,本局將錄案參考,並回復參採情形。
柒、主席裁示:
一、請民政局主政,邀集各相關機關及顧問團隊召開會議,研商各委員所提建議事項可行性,並依短、中、長程排列執行順序。
二、建請新聞局研議以本府去年參與式預算執行經驗,拍攝參與式預算推廣及教育短片,提供本年度執行參與式預算3個區公所,作為基本宣傳材料。
三、勉勵各同仁,民主化浪潮在台灣走到今天,已經衝擊公部門的運作,同仁於心態上、觀念上及制度上,均需慢慢同步調整,要能傾聽民眾、協助及服務民眾。台灣民主在進步,改革中「質」與「量」需同步提升,參與式民主是很重要的一步,市長也很重視,執行過程中,需隨時檢討,以提升執行成效。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 會(中午12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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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5
  • 發布日期: 2016-06-0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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