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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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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於115年1月21日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將履歷表(內容應包含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等)、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學經歷證明書影本、汽車駕照影本等相關履歷資料,掛號郵寄或送至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6樓(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秘書室 林小姐收),信封並請註明應徵約用人員。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經審查符合者,將擇優面試,時間另行通知,另面試時需準時報到,逾時未到視同放棄。 (二)報名文件請以影本A4依序裝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