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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8月路燈故障案暴增 原來是更換LED燈導致

  市府研考會統計1999通報路燈案,發現今年8月陳情案暴增一點四倍,原來是最近大幅更換LED燈,故障,不亮或太亮,民眾反覆陳情。建設局長說,配合中央更換LED燈炮,漏電斷路器較敏感,電壓不穩導致路燈不亮,會要求廠商修復時間從72小時,縮短到48小時內,降低民怨。
  研考會主委柳嘉峰週一(26號)在市政會議,進行路燈問題分析專案報告,統計1999話務中心、派工案件、人民陳情、市長信箱等接獲民眾通報路燈議題件數,發現今年8月路燈陳情案暴增,佔建設局陳情總件數一半以上(50.66%),陳情路段前三名,包括北屯東山路一段,沙鹿中山路,豐原山豐路。進一步分析,原來最近大幅更換LED燈,不亮閃爍,太亮或刺眼,陳情後沒有立即改善,都讓民眾反覆陳情。
  LED路燈不亮陳情案中,60%因為漏電斷路器較敏感,電壓不穩,導致斷路,造成路燈不亮,陳情案也增加,但經重新啟動,斷路器適應電壓後,同樣問題就不容易發生。
  建設局長黃玉霖指出,由於傳統的水銀燈、鈉光燈燈泡是球體,容易漫射,而LED較聚光,因此民眾會覺得亮度大幅提高,感覺更安全,有的則照射到住家,讓人感到不適,建設局可透過加裝遮光罩因應。
  黃局長說,今年1到8月,台中市接獲通報議題有3萬2609盞,共修復3萬4854盞,平均每天修復143盞,建設局同仁與廠商相當努力,但由於人力不足,影響修復效率。
  秘書長黃景茂則建議,建設局應確實要求廠商執行修復效率,從目前平均72小時,縮短到合約明定的48小時內修復,降低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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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2-25
  • 發布日期: 2017-10-3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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