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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衝迴避法案例彙編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例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例

公職人員因其職務所具有之職權或影響力,於執行職務涉及本身或特 定親屬之利益時,可能導致公務運作之廉潔性及公平性遭受外界質疑。

因此公職人員於執行職務時,凡涉及其本人或特定親屬利益之有關事件,為避免因參與其中程序以致影響行政決定之公平性,應迴避不參與其事,並 不得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圖謀私利,亦禁止與公職人員有裙帶關係之人主動請託關說而影響行政決定。

是以本法規範態樣有課予公職人員 自行迴避義務,禁止公職人員假借職權圖利、禁止公職人員之關係人請託 關說,以及原則禁止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交易或補助行為等規範,立法目 的即在於避免瓜田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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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4-29
  • 發布日期: 2022-04-29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