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復建工程辦理成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工程會)於103年4月22日召開「災後復建工程精進專案平台」第3次會議,決議要求各縣市政府制訂「復建工程標準作業手冊」並建立搶修搶險及復建工程資訊平台在案。案經財政局、教育局、建設局、水利局、主計處、研考會共同組成工作小組,由研考會擔任幕僚機關據以編撰本府「復建工程標準作業手冊」,建立本府執行復建工程標準作業流程,明定自災害發生至復建工程完工間各階段應辦工作項目與應完成期程,供各機關執行之參考及依據。
為提升復建工程辦理成效,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下簡稱行政院工程會)於103年4月22日召開「災後復建工程精進專案平台」第3次會議,決議要求各縣市政府制訂「復建工程標準作業手冊」並建立搶修搶險及復建工程資訊平台在案。案經財政局、教育局、建設局、水利局、主計處、研考會共同組成工作小組,由研考會擔任幕僚機關據以編撰本府「復建工程標準作業手冊」,建立本府執行復建工程標準作業流程,明定自災害發生至復建工程完工間各階段應辦工作項目與應完成期程,供各機關執行之參考及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