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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第3次委員會議紀錄(114.9.18):交通局專題報告「臺中市公車服務品質及行車安全執行成果與遭遇困境」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114年第3次委員會議紀錄

壹、時間:114年9月18日(星期四)15時

貳、地點:文心6-1會議室

參、主席:林主任委員鼎超

出席人員:(如附簽到表)                 紀錄:陳惠婷

肆、主席致詞:(略)

伍、交通局專題報告「臺中市公車服務品質及行車安全執行成果與遭遇困境」(略)                                                                         

陸、各委員建議事項:

陳委員蔚芳:

  • 有關駕駛人力短缺的問題,提出以下思考方向及建議:目前市府提出受訓即就業方案,實際成效如何?人力到位的改善幅度有多少?後續在教育訓練與行車管理上如何落實?是否有量化數據可作為依據?此外,針對駕駛員的職場安全、職業健康管理是否有定期追蹤與調查?危險駕駛的再教育、心理健康的支持是否有相關制度?建議交通局應建立駕駛安全培訓與技能認證體系,並將行為監測與應急機制納入職業培訓之評鑑標準。同時,也應加強與公車業者之溝通協調,對於優良行為予以獎勵,不足之處則輔導改善。
  • 臺中市幅員遼闊,部分公車路線距離較長,是否能針對高風險長距離路線進行優化,例如截彎取直或與捷運路線互補?此外,建議結合大數據與交通事故資料,搭配警察局加強執法,以改善超速與危險駕駛的問題。
  • 臺中是觀光城市,旅遊需求龐大,如何提高民眾使用公共運輸App的黏著度?是否有更多具體作法,以提升民眾搭乘大眾運輸的意願?
  • 在業者管理方面,建議建立差異化的補貼與評鑑機制,透過定期與不定期之路線稽查,並將乘客滿意度與業者補助直接連動。對於表現不佳的業者,應提供專業輔導並要求改善。

 

林委員良泰:

  • 路網完整、班次密集、費用低廉為公車服務品質確保之要素,目前臺中市規劃捷運7線齊發,公車轉乘系統益形重要,就運具功能而言,交通工具沒有好不好的問題,只有適當不適當的問題,公部門需掌握「公車沒人搭、捷運就沒人搭」的概念,目前推動「雙十公車 」、TPASS政策,即是前述概念之落實,其願景可為「以人為本、以公共運輸發展為導向、以共享為媒介、以微笑為衡量指標」之交通任意門(i-Doors )。
  • COVID-19 疫情後,駕駛缺工情況日益嚴重,因此以旅次目的(通勤通學、食宿遊購)客製化服務為目標之MaaS(交通行動服務)概念整合運具及重整路網,強化 Taichung GO(交通局)、臺中購物節(經發局)、觀光公車(觀光局) 與台中通(數位局)整合服務,以會員最大化方式推動低碳綠點QR會員制鼓勵搭乘,並可採用「包容性服務」因應高齡化及少子化(A1交通事故以18-24歲佔比較高)之趨勢。
  • 本次簡報涵蓋公車路網規劃、無障礙服務、市民限定政策、候車亭服務燈、行車安全措施(含ADAS)及遭遇困境等六大面向,其內容完整,然若能呈現關鍵數據,應較能顯現政策連結與長期規劃目標。
  • 有關公車路網規劃,建議補充近三年公車使用率或使用量趨勢,以量化佐證「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的政策成效;另於偏鄉交通部分,可考量再多宣導「幸福巴士」與「小黃公車」的使用率與滿意度數據;至於「捷運化發展」部分,建議補充臺中捷運綠線之公車轉乘、藍線未來路網規劃概念。
  • 有關無障礙服務,報告已列出「路線無障礙率98%、班次無障礙率90%」,可考量增加其他五都之比較;其「健康就診公車」呈現路線數與無障礙率,可考量增加實際載客量與民眾滿意度調查,以更能突顯政策效益。
  • 候車亭服務燈設置已達467座、累計使用893萬人次,可考量近一步分析使用族群(如高齡者、視障者),並提供使用回饋與未來維護經費規劃,另外新建100座之計畫,建議將「地區公平性」納入選址原則之一(如偏鄉與市區分布)。
  • 針對市民限定政策,為有效呈現「雙十公車」成效,建議持續探討搭乘人次增幅、財務補貼支出與效益分析;且114 年起納入「外僑永久居留證」持有人,建議補充受益人數與財務分析。
  • 有關行車安全執行成果,其稽查數據顯示「稽查違規率94–0.96%」,可考量增加比較「歷年趨勢」,以檢視改善幅度,並建議補充重大事故發生率變化,以呈現安全成效。另ADAS 全數裝設是亮點,可持續追蹤後續維護成本及駕駛教育成效。
  • 針對駕駛人力短缺,建議提出「駕駛人力缺口數據」及「受訓即就業方案成果追蹤」;有關駕駛高齡化,則建議提供平均駕駛年齡、未來五年退休潮預估,並評估青年誘因方案;至於路線調整需求,則可提出「滾動檢討整併」,建議可再提出具體檢討頻率、公開透明程序;對於乘車碼問題,建議補充「民眾實際反映案例」,並提出數位落差強化配套措施。

 

林委員建元:

  • 公共運輸具有顯著公共經濟效益,包括減少市區停車需求、降低交通壅塞與空氣污染,以及促進商業活動。因此市府提供財政補貼,甚至推行免費公車政策,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
  • 交通領域的減碳效益最為顯著,故公共運輸的發展應與碳費/碳稅相互連結。未來若中央調整相關稅制,地方政府應積極爭取,並將相關資源挹注於公共運輸。此外,市府應展現企圖心,在現行公車年度預算基礎上,逐步倍增投入,以確保補貼政策與建設推動具持續性與穩定性。
  • 解決公車駕駛缺工問題需以市場競爭力為前提,提供具吸引力的薪資及適度補貼,藉以提升服務品質、路線覆蓋與班次頻率,增加乘客搭乘意願,並激勵業者提供更優質服務,形成正向循環。此外,建議在薪酬之外設置榮譽表彰機制,例如舉辦盛大頒獎典禮、在公車上張貼優良駕駛標誌,以提升駕駛的職業自豪感與留任意願,進一步促進整體服務品質。
  • 建議在公車業者評鑑中,除基本的績效考核外,可設計具彈性的獎勵機制。針對服務績效優良的業者,提供更多路線或臨時調度服務(如大型活動、運動賽事或特殊節慶等)的優先權,以增加其營收;對於表現不佳的業者,則應加強輔導與管理,確保服務品質。
  • 建議市府積極運用新興科技,推動無人運具試辦計畫,可先於高鐵站等固定路線進行測試,並視成效逐步擴大推廣,作為公共運輸創新的起點。
  • 建議市府強化組織能量,將交通局公共運輸科升格為處級單位,並擴充編制,展現推動公共運輸的決心與格局。

 

余委員致力:  

  • 「公車服務品質」與「行車安全」兩項議題,涉及民眾的主觀感受與社會觀感,不僅是數據管理的範疇,也包含許多需要關注與妥善處理之具體個案。如何在事件發生後進行危機應對與媒體處理,對市府政策的推動具有重要影響。例如,去年東海大學發生的學生交通意外事件,當時市府啟動交通大執法並宣布延長執行期間,惟後續成效與改善情形若未及時向外界說明,容易造成民眾質疑。尤其在社群媒體與AI搜尋普遍成為民眾資訊來源的情況下,若民眾查詢到的並非正確或完整資訊,將可能誤導觀感並影響市府形象。因此,市府應更重視媒體輿情的整理與回應,確保資訊公開透明並有效傳達政策作為。
  • 在公車服務品質方面,有幾個實際案例可供參考。例如,有乘客透過市長信箱反映公車過站不停,市府雖然於期限內回覆,但僅以「倘經查證屬實將處分」回應,欠缺具體作為。另有乘客遭公車門夾傷向市府陳情,回覆內容同樣偏向制式化,易使民眾感受缺乏重視,甚至產生二度傷害,此類情形顯示現行流程仍有改善空間。建議交通局檢視過去一段期間內所有乘客投訴與反映案例,進行系統性分析處理時效與回覆內容,避免僅流於形式而影響市府形象。必要時,可推動流程再造,強化溝通的溫度與效率,確保民眾意見獲得實質重視並促成具體改善。

 

張委員梅英:

  • 公車服務品質不僅關乎乘客體驗,也與駕駛工作環境密切相關。經觀察發現,雖然部份站點設有廁所設施,但因公車排班緊湊,駕駛往往面臨如廁需求無法妥善解決的情形,反映整體環境仍不夠友善。若能規劃更完善的休息空間與便利的如廁設施,將有助於提升駕駛的工作舒適感,進而強化服務態度與乘客服務品質。
  • 過去搭乘經驗中,發現部分駕駛相當盡責,例如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時會提醒乘客繫安全帶,或在乘客交談音量過大時予以提醒,雖然有助於維護乘車秩序,但提醒方式有時較為直接,仍可進一步強化溝通技巧與服務態度。此外,亦曾遇過公車過站不停的情形,事後雖向業者反映,卻因無法提供車號或站名而難以受理,突顯乘客當下不易即時記錄的實際困難,顯示現行申訴流程仍有改善空間。
  • 公車駕駛因行駛長路線而面臨高度工作負荷,可能導致身心疲勞進而影響服務品質。因此,除要求駕駛人具備專業能力外,亦應重視其心理健康與情緒管理,並透過教育訓練強化對特殊事件及爭議情況的應對能力,保障自身權益與乘客安全。此外,建議可運用數位工具或即時問卷蒐集乘客滿意度回饋,並依不同路線或乘客族群進行分析,以提供更精準的服務改進依據。
  • 在爭議事件處理上,建議建置乘客與駕駛人表達意見的管道,確保事實能及時查證,降低事後申訴或澄清困難之風險,並透過制度化教育與正向管理,促使駕駛人維持專業態度及人性化互動,避免因乘客情緒或不當檢舉而造成不必要之心理壓力。
  • 建議擴大優良駕駛表揚措施,讓乘客能更容易辨識,進而增強信任感。同時,公車安全稽查除了關注外部交通安全,也應加強車內設施的檢視,例如無障礙設施設備及乘客上下車安全等,以確保全面落實乘車安全。

 

林委員俊宏:

  • 建議持續提升公車到站時間的準確性,並改善站點定位的辨識度,尤其是街角或多站點位置,避免乘客因定位混淆而感到困擾。此外,可進一步簡化與優化公車App操作,讓乘客更快速地查詢與選擇最適合的路線。
  • 在夜間婦幼安全服務方面,可考量設置專門停靠站或車廂內無死角的安全空間,以便在特殊情況下提供即時處理與協助。
  • 建議在駕駛人服務規範中,應明確規範每一站停靠標準,例如是否每站皆停靠或僅依乘客舉手需求停靠,避免因雙方認知不同而造成糾紛。另可建立多方協作的平台,涵蓋業者、駕駛人、乘客及行人等不同角色,並提供法律意見或訴訟前爭端處理機制,以降低爭議衍生的負面影響,並確保資訊安全與公信力。
  • 在路口安全管理方面,傳統的人工引導或教育訓練效果有限,建議輔以科技工具(如AI提醒系統),確實提升路口安全防護。
  • 建議交通局加強成果宣傳,讓市民了解市府投入與努力,減少因資訊不足而產生的負面印象。透過有效溝通,可進一步展現城市正面形象與施政能量。

 

劉委員嘉薇:

  • 交通局在簡報中完整呈現目前推動成果與面臨的挑戰,如實反映現階段困境,展現負責任態度。雖然挑戰不少,但也代表問題已被清楚掌握,未來能更精準調整策略,持續改善與提升施政成效。
  • 針對今天的簡報,有兩項值得肯定的成果。首先,「乘車碼」的應用在六都中表現突出,展現市府在數位化服務上的進展,建議持續推廣,並將其打造成施政亮點。此外,「小黃公車」在偏鄉地區提供重要服務,對地方居民的日常生活便利以及學生的就學需求有顯著幫助,充分展現市府對偏鄉交通的關注與照顧。
  • 駕駛人與乘客之間偶有衝突,如未能及時妥善處理,可能對現場管理及整體服務運作造成影響。建議市府應要求業者針對駕駛人進行教育訓練,提升其即時處理乘客衝突的能力,以減少後續申訴案件,並進一步提升整體服務品質。
  • 低底盤公車若能有效推動,將有助於提升民眾上下車便利性,改善乘車體驗,並進一步強化公共運輸的可及性與安全性。

 

紀委員和均:

  • 肯定臺中市在推動大眾運輸方面的努力,但同時也觀察到站牌標示與路線資訊仍有可改善之處。例如,「五權車站」標示「中興大學」與實際距離不符,曾造成學生拖著行李步行二十多分鐘才抵達校園,產生誤導與抱怨,顯示公車站牌在資訊標示的清楚度與準確性方面仍有優化空間。
  • 關於電動公車推動,建議交通局應檢討四方客運停駛的問題。該服務原以電動公車為特色,但停駛後缺乏明確處理模式與未來應對方案。若要持續推廣電動公車,應建立完善配套機制,避免民眾因停駛或服務中斷而對類此運輸失去信心。
  • 建議持續研議導入自動化公車系統,推動前提為建立全市交通調度中心,並參考紐約、巴黎、東京等城市經驗,確保具備即時監控與應變能力,維護運行安全。
  • 建議在規劃市民限定優惠政策時,應同時考量外籍移工的通勤需求。目前許多移工以改裝電動自行車代步,其速度接近機車,存在安全疑慮。市府應研議相關措施,提升移工搭乘公車的意願,並納入後續政策討論,以兼顧交通安全與公平性。
  • 在行車安全方面,單靠公車端措施難以完全改善。路口號誌與標線設置的合理性,以及將駕駛輔助系統(ADAS)與固定式路口設施結合,才是降低事故風險的關鍵。
  • 在業者管理與申訴機制方面,目前《臺中市汽車客運業管理自治條例》並未明確授權處罰駕駛人。若要對駕駛人進行處分,僅能透過行政契約規範,否則可能產生合法性疑慮。交通局如有執法需求,可考量適度修正相關自治條例,補足授權依據,避免衍生爭議。另針對民眾申訴回覆流程,目前機關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1條辦理,回覆內容容易顯得僵化,建議市府檢討如何在符合法令的前提下,提升回應品質與效率。

 

柒、主席裁示:

  一、本次會議委員提出多項具體觀察與建議,對市府提升公車服務品質的整體方向及執行細節均具參考價值,請相關機關納入研議並作為後續改善依據。

二、請交通局於下次委員會議補充說明東海大學交通事故後續處理情形,並說明市府相關精進作為的推動情況與成效。此外,針對民眾反映陳情案件,調閱影像所需時間過長部份,亦請交通局於下次委員會議簡要說明目前的處理方式及後續作為,讓委員了解整體應對流程及改善措施。

  三、回應民眾陳情時,應呈現實際查辦情形,讓陳情人了解市府已採取後續行動,而非僅提供形式性回覆,期望交通局持續優化相關作法。    

 

捌、臨時動議:(無)

玖、散  會(16時55分)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9-26
  • 發布日期: 2025-09-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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