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是我國第一部保障內部吹哨者的專法,已於2025年(民國114年)7月22日正式施行。該法提供「3保1減1金」(身分保密、工作權保障、人身安全保護、責任減免與檢舉獎金)等核心措施,由法務部統籌辦理。
立法目的與適用範圍
- 立法目的:保護泛公部門員工免於因揭發重大不法而遭受機關或雇主的報復性及不利處分。
- 適用對象:涵蓋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公營事業、國營事業,以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內部員工(包含約聘雇、約用及派遣人員)。
- 主管機關:法務部,並設立「揭弊者保護委員會」專責處理諮詢、法律扶助及保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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